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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遇上拆迁,租户应该怎么办呢?

来源:欧朗教育

公租房的征收和拆迁没有统一规定,但有一条原则不会改变,即征收补偿是依法对产权人进行补偿。公租房的承租人要想获得补偿,首先需要是房屋的主人。承租人只有购买公租房,才能依法获得补偿。职工购买之后就可以作为被拆迁人,依法获得征收补偿款了。由此可见,作为公租房的承租人,在征收拆迁时,是不可以直接获得补偿的,必须先购买之后,才能依法获得补偿款。

一、安置型商品房和传统拆迁安置房的异同

(1)在补偿结算方式上。以往的实物补偿是根据拆迁面积和补偿安置房面积进行对接结算,多还少补;而安置型商品房的货币化对接安置模式,是根据被拆迁房可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和购买安置型商品房价格进行对接结算,一样多还少补。因此,可以看出这种货币化安置在操作模式上与实物安置并没有太大区别,只是计算的参照物从房屋面积变成了补偿款。

(2)在土地出让方面。此前的传统拆迁安置房是采用协议出让的方式,由福州市、区两级国企以协议价拿地并开发建设,所建房屋除用于安置外,还可作为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租房等统筹使用。而安置型商品房是将土地推向市场公开出让,拍卖价要比协议价高,换来除用于安置外的剩余普通商品房可以正常对外销售。

(3)在安置房开发建设上。在理想状态下,开发安置型商品房的不再是国企,可以是拍下土地的品牌房企等社会力量。然而在土拍市场迅速转凉的状态下,这种理想状态不可能达到,品牌房企等不拿地,就只能和以往的传统拆迁安置房一样,仍由国企拿地开发建设。

(4)在地块区位上。安置型商品房和传统拆迁安置房也没有太大的区别,一样是征收一个片区时,在该地区选择一个地块进行建设,所谓的原拆原迁或者就近安置。根据地块大小和拆迁户数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安置型商品房的配建比例。

二、征收拆迁后承租人能否起诉赔偿

征收拆迁后承租人有权利起诉赔偿。承租人在被征收房屋时可获得不同的补偿。若是公房,已购买房屋,拥有所有权的承租人可获得规定中的房屋价值补偿、安置补偿。没有所有权的承租人只能得到搬迁补偿、装修补偿。若是私房和商用房,可获得装修、搬迁、停业补偿,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和装修情况发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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