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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和入股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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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和入股的区别在于责任、法律适用、资金承担、加入与退出、利润分配等方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帐务处理是将资金计入实收资本科目;增资所需的资料包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出资信息表、指定代表证明、决议、公司章程等。

法律分析

一、合伙和入股的区别是什么

定义不同合伙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企业,合伙人分享企业所得,并对企业亏损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股份制是指以投资入股或认购股票的方式联合起来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入股人按股权多少享有管理权和分配收益。承担的责任不同合伙制企业中,每一个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而股东(入股人)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法律适用的不同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而入股人适用公司法。承担的资金不同合伙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资金,入股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资金。加入与退出的规定不同合伙制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约建立的,合伙人退出或新合伙人加入时,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重新签定协议。而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利润分配方式不同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按契约进行分配,契约由合伙人在成立合伙组织前协商订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润,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润;而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严格按照股权进行,股权越多,分配利润越多。

二、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1、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计入实收资本科目。

2、具体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3、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三、增资所需的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企业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出资信息表》,加盖公章;

3、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关于公司增加认缴注册资本的决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法律、行规规定变更认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

9、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结语

合伙和入股的区别在于,合伙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企业,合伙人对企业亏损承担连带、无限责任;而股份制是以投资入股或认购股票的方式联合起来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入股人按股权多少享有管理权和分配收益。在责任、法律适用、资金承担、加入与退出、利润分配等方面存在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帐务处理是将增资计入实收资本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包括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增资所需的资料包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出资信息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决议、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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