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供给、营销、农业服务、资金互助、土地和生产合作社,以及农资直供、农机服务、信息对接、农技服务、农产品电商和农村产业链金融服务。
法律分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如下:
1、按照业务功能划分:
(1)供给专业合作社:为合作社成员提供相关的生产资料,例如:种子、化肥等;
(2)营销专业合作社:主要是销售合作社成员提供的产品;
(3)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与合作社成员共享生产设备、市场信息等;
(4)资金互助合作社:为合作社成员提供资金、信贷等方面的帮助;
(5)土地合作社:合作社成员共同进行生产活动;
(6)生产合作社:负责农副产品的初步加工工作。
2、按照业务范围划分:
(1)农资直供合作社:农副资源直接供给、农副资源采集活动;
(2)农机服务合作社:农机的租赁以及维修等;
(3)信息对接服务合作社:有农业机械、土地、劳动力需求等信息的推送等;
(4)农技服务合作社:农业技术讲座、农业技术培训等;
(5)农产品电商服务:电商培训以及服务等;
(6)农村产业链金融服务:农资以及农资信用贷款等。
拓展延伸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和运营模式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和运营模式是指农民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以实现共同经济利益为目的。其组织形式可以是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经济合作社等。运营模式包括农民自愿入股、自主管理、自负盈亏等特点。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整合农业生产要素,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它们可以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多个环节,发挥农民群体的集体智慧和协作优势。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为农民提供技术指导、培训、资金支持等服务,促进农民的综合素质提升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结语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广泛,包括供给、营销、农业服务、资金互助、土地合作、生产等多个领域。通过整合农业生产要素,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群体带来了更多的收入机会。同时,它们还能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和资金支持等服务,促进农民的综合素质提升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产业链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集体智慧和协作优势,为农业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