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欧朗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履行破产清算顺序是否需要备案

履行破产清算顺序是否需要备案

来源:欧朗教育

破产人按照在破产清算顺序履行完义务后,不是必须要备案的。在清算完毕后,管理人应当申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由进行公告,再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办注销登记,不一定需要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cd.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