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一、 合同解除 还能要违约金吗
合同解除后可以主张违约金。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违约金条款属于“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所以合同解除后仍可以主张违约金。
二、守约方能要求违约金吗
因违约致合同被解除仍要支付违约金
在实践中,当合同被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都不需要继续履行合同了,因而,很多人认为合同违约金条款,也当然是无效了,违约方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了。
甚至有些人,还能给出相应的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而违约金就属于尚未履行的条款,在合同解除后,同样就应该终止履行,违约方不需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了。
但事实上,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
根据《民法典》五百零七条的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终止,不能影响合同中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违约金条款是相对于合同的条款,并不会单纯因为合同无效而无效的。其是当事人为 合同效力 消灭后如何处理相关事宜而事先约定具有相对效力的条款,它不因合同效力的终止或被否认而失去效力,否则这种约定将变得毫无意义。
因此,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被解除的,守约方仍可以让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三、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没有约定进行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