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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关于农村宅基地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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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不可以,农村的 宅基地 属于集体所有,是不能 继承 的,当事人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部份   1,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 宅基地使用权 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2,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3,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 土地使用权 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 土地所有权 、使用权变更登记” 希望以上的信息对你在 农村宅基地 确权继承有帮助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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