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欧朗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未满17岁做兼职的处罚规定

未满17岁做兼职的处罚规定

来源:欧朗教育

在17岁时,虽然不需要受到处罚,但雇佣17岁的未成年人工作是违法的。直接责任人员如果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款的惩罚。此外,女职工保护方面,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同时,在孕期和哺乳期间,女职工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于违反规定的情况,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分析

在17岁时,不算童工,因此不需要受到处罚。

虽然雇佣17岁的未成年人工作并不算违法,但是禁止安排他们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其他禁止从事的劳动。违反规定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女职工保护有哪些

女职工保护: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

2、经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

3、孕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劳动。对于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

4、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8个产假;

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一岁以下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童工签了劳动合同能辞职吗

企业招收童工本身就是一个违法行为,童工是要受到法律保护的,可以选择提前三天告知企业,工资肯定是要足额发放的。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三、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哪些特别规定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结语

17岁以下童工无需受到惩罚,但企业应禁止他们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等禁止劳动。否则,直接责任人员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女职工则不能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经期和孕期也不得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8个产假,哺乳期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的其他劳动,也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企业需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员工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cd.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