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心理对赌徒的影响及其心理状态。赋予赌徒宿命论、自我解嘲和以胜败论英雄的心态,驱使赌徒不断追求胜利。这种文化心理使赌徒沉迷于,难以自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规定,对于参与的处罚也有明确规定,包括劳动教养、拘留、罚款、有期徒刑等。
法律分析
要根据参与的情节处罚,参与,个人参赌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上的,实行劳动教养。参与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实行劳动教养:
(一)参与,个人参赌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因被机关处理后又继续的;
(三)多次为提供场所、赌资、赌具、交通通讯工具的;
(四)多次为放哨、通风报信、护场的;
(五)教唆、诱骗、胁迫他人的;
(六)在道路、车站、码头、公园、客车、客轮等公共场所设赌的。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开设赌场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文化心理
所谓文化心理,是在氛围下所产生的一种刺激、支配行为的一种心理状态。首先赋予赌徒一种宿命论的心理状态,即凡是输赢都是命中注定的。其次,还赋予赌徒一种自我解嘲的心理状态,即输钱能够消灾避祸。再次,使赌徒形成以胜败论英雄的心理状态,驱使赌徒们在英雄观支配下赢了还想赢,输了想“翻本”,欲罢不能。赌徒们很快被这种文化心理所同化,发展到嗜赌如命的程度。
结语
行为的危害不容忽视,在我国法律中也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对于参与的行为,根据情节的不同,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劳动教养、拘留、罚款以及有期徒刑等。文化心理是一种在氛围下产生的心理状态,赌徒很容易受其影响,形成嗜赌如命的程度。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行为的监管和宣传,以保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个人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