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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公私财物如何处置

来源:欧朗教育

一、破坏公私财物如何处置

1、破坏公私财物的处置为:

(1)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下不予立案,但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2)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立案追诉;

(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章,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毁坏或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什么

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

上述侵犯公私财产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除抢劫罪等少数罪以外,一般都以侵犯财产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如盗窃罪、抢夺罪、诈骗罪、侵占罪等,均以“数额较大”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哄抢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等以“情节严重”为必备要件;还有一些犯罪,属于行为犯,一经实施即可构成犯罪,无数额或情节上的要求。如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等。

侵犯财产罪的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可以成为本类罪的犯罪主体,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可以成为抢劫罪的主体;少数犯罪为特殊主体,如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主体是掌握特定款物的财会人员及批准挪用的有关负责人员。单位不能成为侵犯财产罪这一章中的主体。侵犯财产方面的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其故意的内容,除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具有毁坏财物的目的以外,其他大部分犯罪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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