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开票方法如下:
1、提交信息:用户需要在开具系统中填写有关红字的相关信息,并交由当地的税务部门进行审批审核;
2、审核审批:在审核通过之后,税务部门会将通知单号码录入,并通知相关用户;
3、开具:在以上步骤完成之后,用户可在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
发生下列情形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开具红字:
1、销货退回;
2、开票有误;
3、销售服务中止;
4、抵扣联和联均无法认证。
除此之外,因销货部分退回以及发生销售折让等原因需要开具红字的,也可以开具红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