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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来源:欧朗教育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民间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或达成口头协议时成立,但借贷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合同已经生效。只有当出借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时借贷合同才生效。

一、借款一定要签合同吗,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合同。

7.高利贷利息。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高出的部分无效。

二、民间借贷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民间借贷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是否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3、借款标的是否合法;

4、自然人借款出借人应当实际将借款支付给借款人;

5、借款利息应当在借款合同中予以注明,否则视为无息。

三、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是怎样的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债权人提供借款之时成立,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所以借款行为付诸实践,也就是借款交付给债务人后,借款合同才成立。

所谓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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