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婚后一方失踪,另一方当事人要申请离婚的可以直接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提起离婚,认为夫妻感情确实无法挽回的,可以准予二人离婚;甚至要求离婚的当事人还可以基于配偶下落不明达到一定年限向申请宣告其已经失踪或者死亡,只要宣告配偶失踪或者死亡,就能以此为由判决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