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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纠纷解决方法

来源:欧朗教育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起诉。

(3)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执行。

一、依法强制拆迁的程序是什么?

合法强制拆迁的程序是:

1.在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

2.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二、房屋拆迁补偿款太低该如何办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修订)》

第六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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