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于拆迁安置引发的纠纷,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时效为六个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发生纠纷,提起行政诉讼,其时效为六个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拆迁安置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拆迁安置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件的情况。一般而言,拆迁安置诉讼时效的计算从拆迁安置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为起诉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三年。但在拆迁安置诉讼中,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和案件特点,时效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计算拆迁安置诉讼时效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明确起诉的具体对象是谁,是拆迁单位还是相关部门。其次,要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对于拆迁安置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是否有特殊的时效计算方式。最后,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是否有中断、暂停时效的情况等,对时效进行具体计算。
总之,拆迁安置诉讼时效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指导。
结语
拆迁安置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需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确定。一般而言,从拆迁安置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需注意起诉对象、当地法规及特殊计算方式。考虑中断、暂停等情况,具体计算时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