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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要如何处理

来源:欧朗教育

股权向外转让需要取得其他股东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一、一般人民强制执行股权转让有哪些条件

公司法对于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规定了一定的程序,首先股东欲对外转让股权,必须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经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否则无法转让。该法定形式是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其次在股东欲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的公司的股东有一个优先购买权,这个优先权,其他股东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只有当其它的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后,该股东才能对外转让该权利。

二、离婚时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如何分配

离婚时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分配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夫妻中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可以依法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或者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三、股东内部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1、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而对于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办理周期是10个工作日。每个地方的时间不一样的,股权变更后,营业执照,国税,地税都要变更的。如果还有其他特批的,也要去变更或者备案的。其他股东自人民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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