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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安置是否有必要申请行政复议

来源:欧朗教育

法律分析: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房屋拆迁工作性强。

从法理角度分析,房屋拆迁涉及公民财产保护和公共福利改进的关系,涉及国家公共和私权保护冲突的价值选择,是一个包容了国家、应用法学、理论法学、社会学等各门类学科在内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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