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请求人向赔偿责任机关提出赔偿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原告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原告具有请求资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损害的事实依据等。
一、行政赔偿程序
《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条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第十一条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第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强拆该怎样申请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被拆迁人申请赔偿,既可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提出赔偿申请的期限是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赔偿请求。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还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或者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三、怎样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并且提起行政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法定条件: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且属于人民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