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高速公路停车扣分情形如下:
1、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记12分;
2、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计6分;
3、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执法人员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交通违章处理流程如下:
1、车主应当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
2、如果违章没有扣分的话,可以直接去工行自助缴费机或网上缴纳罚款即可。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