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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关于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演讲稿(4篇)

来源:欧朗教育

学生关于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演讲稿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在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中提出的这项要求,对于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提高我国公民遵纪守法的道德素养,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倘若没有纪律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当前在我们中学生中存在一些不良行为,这里所指的不良行为是指违反纪律的行为。例如:无视学校的校纪、校规;拉帮结派;随意损坏公共财物;看不健康刊物及音像;参与吸烟、酗酒等行为。以上这些不良行为,不仅影响学校、家庭、社会,更严重阻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必须引以为鉴,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知荣辱,明是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使自已健康成长。为此,我们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首先在学校要严格要求自已,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要注意交友。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就是人们交际互相影响的道理,交一个好朋友,得益匪浅,成为良师益友;交一个不好朋友,会危害无穷。我们应该认真选择朋友。

  3、要增强自已的免疫功能,即不断提高识别是非的能力。游戏机房、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对未成年人是很有吸引力的,但那里也是很危险的地方。游戏机和网吧容易使人上瘾入迷而不能自拔,里面有些内容也是不健康的,因此我们要认真做好预防工作,提高自身的免疫能力,若一旦受到感染,要及时治疗,千万不可讳疾忌医。 󰀀作为新时期中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生命像一条河,我来了,我走过,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生活才会更加地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 从身边做起,一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在校园里,我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学校老师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现诸多问题时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当我们走出校园的时候,不会利用法律武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可能就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我们有些学生因为法制观念不足,辨别是非能力有限,心理往往会有阴影,进而模仿学习了社会上不成熟的处事方法,当受到不良因素刺激时候可能会行为失当,进而违法犯罪。

  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全校师生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一、首先从各位教师出发,要认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义务教育法》等,在学生中树立标榜,以自身实际行动宣传法制教育,依照法律的要求切实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及隐私权等,坚决杜绝校园内的边缘性违法行为。学校可以成立督查小组,保证中小学教学及各项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在校园里,我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学校老师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现诸多问题时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当我们走出校园的时候,不会利用法律武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可能就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我们有些学生因为法制观念不足,辨别是非能力有限,心理往往会有阴影,进而模仿学习了社会上不成熟的处事方法,当受到不良因素刺激时候可能会行为失当,进而违法犯罪。

  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全校师生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一、首先从各位教师出发,要认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义务教育法》等,在学生中树立标榜,以自身实际行动宣传法制教育,依照法律的要求切实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及隐私权等,坚决杜绝校园内的边缘性违法行为。学校可以成立督查小组,保证中小学教学及各项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

学生关于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演讲稿

  各位领导,同道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终极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反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假如当初多一点遵纪遵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

  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遵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遵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正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尽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尽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尽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学生关于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演讲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班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是一些模糊的行为规则。个别人有时候触犯了法律还毫不知情。有些犯罪的青少年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还不清楚,就被关进了看守所。这些不知法不遵法,以至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断送了自己美好的未来的青少年,多么可惜!我们应该对法律有强烈的意识。多看一些有关法律的书籍,知法、守法,用法律保护自己,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保护伞。法律是一扇窗,窗外是一片美好的天空;法律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而言,这个规矩就是法。不是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作为国家的公民和社会的成员,人人不仅要知晓法律,遵守法律更要维律。我们中学生是国家的小主人,同样应该懂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做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事情。只有从小养成这个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朱子家训》说:“居家戒争,讼则终凶。”意思是说平时在家,别吵架,别打官司,争讼是不和睦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个别人,一面打着守法的旗号,一面却在做损人利己的事情,有时拿出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律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律有多大作用?

  “勿以恶小而为之”三国时期的刘备常常这样告勉自己的儿子。“勿以恶小而为之”也是我们青少年做人的名言警句。因为“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是明天的建设者。我们不仅要学好现代文化科学知识,锻炼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更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守法是我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行动起来!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了!

  谢谢大家!

学生关于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演讲稿

  想跟大家一起思考下:我们眼中的中国、我们脑海里的中国是什么样子呢?是鲜艳盛开的牡丹,还是片片金黄的稻田;是不断延伸的柏油马路,还是层层叠起的高楼;是蓝天下飘扬的五星红旗,还是地图上斗志昂扬的雄鸡。也许都是,我们都曾在脑海里描绘过美丽中国的蓝图,有过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然而现实是什么样的呢?

  地沟油、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到最近发现的毒疫苗,这些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让我们震惊、害怕、愤怒。从朋友圈到微博大家都在质问价值数亿元未经严格冷藏的假疫苗到底流入到哪里了,在流入的这些省市中有多少是还正在使用的。这是一个令人痛心的事情,为了一己私欲庞某等人不顾他人的生命,只因为利益改变了他们的本性,吞噬了他们的内心,打破了他们的底线。虽然他们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这一系列的事无一不在向我们敲响警钟。

  遵纪守法是每个从业人员都要遵守纪律和法律,尤其要遵守职业纪律和与职业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就像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也有人说“法律”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才能安宁,经济才能发展。

  遵纪守法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责任。尤其我们青年人,更应自觉担起时代赋予的重任,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做一名遵纪守法、向上向善的好青年!

  如果我是一名学生,那么我要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做一个有道德、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如果我是一名商人,那么我一定诚信经营、绝不制假售假;如果我是一名机关工作人员,那么我将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将家乡建设作为己任、将惠民落实到户,坚守在平凡的岗位,遵纪守法、做好每一件小事。

  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我们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即使没有光辉的荣耀、没有伟大的奉献,即使我们并不是那么优秀,但我们依然应该努力做好自己,做最好的我们。怀着善良的内心和向上的态度,爱着我们的祖国,关心我们的同胞,我们不会因为自己的利益而自私的忘记底线、忘记这个世界原本的美好,我们要用自己的力量来对抗这个世界的阴暗面。

  习说,“青年人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非常重要”。就像穿衣服一样,我们要一丝不苟的扣好人生的第一颗纽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行动彰显价值追求。加强学习、不懈奋斗,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负责任、勇担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于我们的内心,做一名遵纪守法、向上向善的好青年,传承中华正能量。

  我眼中的中国,在风雨中孕育、在屈辱中顽强、在苦难中成长,有过一段刺骨朔风的峥嵘岁月。我眼中的中国,是和谐的大家庭,有灿烂的笑脸,有温暖的怀抱;我眼中的中国,是青春的花朵,有朝气、有活力、有斗志;我眼中的中国,正用勤劳的汗水铺开梦想的通途,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上昂首阔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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