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全镇农村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单位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盲点,加大整改力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单位要在镇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单位应及时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行政辖区内内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大雾、雨天、大雪、冰冻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交通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1.应急救援工作在镇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单位、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2.成立应急处置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严彬宾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副镇长贾程瑞同志、文昌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各村(社区)委员会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交管办,由贾程瑞同志具体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的日常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
(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所,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进行事故调查,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8.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9.总指挥:负责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调动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准确掌握事故现场形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10.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好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配合工作,遇突发事故时因总指挥不在本镇的,由副总指挥代行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一)交管办、应急办、派出所、卫生院
1.应急办牵头,交管办、卫生院参与,负责各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抢救及应急处置工作。
2.派出所负责事故区域的警戒和治安管理,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
3.交管办会同事故发生地村(社区)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
4.应急办、派出所和交管办争取上级相关部门提供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5.交管办及时向机关、应急局、交运局上报情况并负责及协调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对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及逃逸人员的追捕。
(二)卫生院
1.负责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紧急抢救治疗工作;
2.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
(三)财政所
负责确保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资金的需要。
(四)应急办
1.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
2.组织落实社会救灾队伍和物资,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村(社区)委会
1.负责抢险物资、人员的组织;
2.修复损毁的道路;
3.制作和安装事故点的警示标志标牌。
五、具体工作
(一)事故预防工作
各村(社区)要加强辖区巡查工作,派出所、交管站等职能部门要从严查处超速、超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客车“带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过往车辆的安全装置检查力度,注重向驾驶员进行路况提示,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各项工作。
1.加强车辆的管理。要对本镇的农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机动车辆的无牌无证、超负荷载客和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处罚。做到超载不出村,出村不超载,确保秩序井然,安全无事故。
2.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职能单位要对辖区的.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的治理进行认真的检查,积极向、汇报,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加以有效治理,确保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3.加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控。要充分发挥派出所、镇交管站协管交通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强化辖区内道路的路面管控,及时修整破损路面,清理路障,杜绝占道为市,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学校要加强管理学生周未返家乘车问题,做好学生安全宣传教育。派出所、镇交管站等单位要各司其责,相互协作,并在适时联合重点整治非法载客和重点路段的监管。
(二)应急制度
1.及时上报和组织救援队伍赶赴现场
当镇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后,应立即按照程序逐级上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带领急救队伍赶赴现场,并亲自组织、指挥救护。
2.施救前的准备
全面了解事故现场,结合实际,制定科学、有效的施救方案,安全、有效地进行施救,避免盲目进入事故现场。
3.重特大事故的施救方法和步骤
一是立即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二是迅速向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商请卫生、等部门予以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查、施救工作。
三是封闭、保护现场,必要时可以申请交通管理部门中断交通。
(三)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
1.自然灾害:由于水毁、滑坡等事件造成公路瘫痪性损毁,公路交通受到严重影响,或预报灾害即将严重危及公路交通。
2.突发事故:由于车祸等因素造成公路、桥梁损毁性中断交通或上级指示重点防范区域内的公路交通保障情况。
(四)应急救援程序
1.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报告
接到报告立即完成以下工作:
第一、接到报告后,立即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第二、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情况,立即启动预案或指令相关部门、村(社)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2.到达现场
第一、在接到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报告后,根据应急抢险救灾预案应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如发生人员伤亡事件,镇主要领导必须到场。到达现场后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安排、统一调度、统一指挥。
第二、进入事故现场后,首先对伤残人员进行第一时间的搜救,同时制定现场救援方案,要求急救中心和医疗机构迅速开展施救工作,确保伤残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第三、迅速组织人员安排部署安全警戒、便道疏通、工程机械施工(装载机、挖掘机、翻斗车、压路机、草袋子等),就近利用各种救灾物资(如沙土、石料),并按照相应的工作职责展开救援工作。
第四、在现场救援工作展开的同时,安排有关人员做好突发安全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防止证据遗失,以利于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
(五)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1.信息报告。要及时掌握交通事故信息,建立收集本辖区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对信息进行汇总、风险分析,并按程序及时上报。报送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及时。
2.先期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接到报警后,要集中力量赶赴现场施救,要通过电话、手机等通信工具及时报告。派出所、交管站等部门和单位在及时上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全力防止事故损害后果扩大。处置措施主要包括维护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对现场实施交通疏导;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3.应急响应。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当迅速报告上级部门,请求支援。当事态演变扩大到新的级别时,要及时报请上级出启动新的等级应急机制的决定,并按照该决定进行应急处置。
4.事故后恢复。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开展救济救助工作,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统计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组织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5.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在因道路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或者自然灾害导致交通管制时,要做好来往车辆的疏导工作,认真向他们做好解释工作,尽力解决好他们的饮食等现实问题,确保他们的安全,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
6.善后处理工作。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和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积极、稳妥地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善后调解。
六、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镇及相关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部门、各村(社区)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
(四)各成员部门应当在本《预案》通过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各专业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村(社区)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报镇交管办。
(五)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各村(社区),各镇级主管部门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各村(社区)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的救援预案。
(七)本《预案》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如果因组织发生变动,由所接替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履行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