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成为连带债务人。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主债务人后,债权人可向其请求履行全部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以原有有效的债务为前提,第三人承担的债务内容不得超过原债务的限度。债务的消灭可能引起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求偿关系。
法律分析
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人与第三人成为连带债务人。
实践中,并存的债务承担往往因第三人以担保债的履行为目的加入合同关系而成立。但并存的债务承担与保证性质不同。第三人因加入合同关系而成为主债务人之一,依连带债务的规定,债权人可径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
并存的债务承担以原已存在有效的债务为前提。原来的合同关系虽有可撤销或解除的原因,但在撤销或解除以前,仍可成立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应与承担时的原债务具有同一内容,不得超过原债务的限度。承担后发生的利息及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应一并承担。
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得以原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对抗债权人。
并存的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因原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全部清偿而消灭。债务的消灭系因第三人的清偿或其他方式(例如抵消)引起时,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可能发生求偿关系。
拓展延伸
共同债务的解决方案和应对策略
共同债务的解决方案和应对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立明确的债务责任分配机制,明确每个债务方的责任和义务。其次,可以考虑采取分期偿还的方式,根据各方的经济状况和能力进行合理的分配。第三,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了解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此外,可以尝试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寻求债务重组或减免等解决方案。同时,建议各方保持沟通和合作,共同寻求最佳解决方案,避免纠纷升级。最后,如有必要,可以考虑诉诸法律程序,通过解决争议。综上所述,通过明确责任分配、合理偿还安排、法律援助、协商和法律程序等手段,可以有效应对共同债务问题,实现债务的解决与管理。
结语
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与第三人共同承担债务,且债务人不脱离合同关系。在实践中,债务承担往往因第三人以担保债务履行为目的加入合同关系而成立。与保证不同,第三人成为主债务人之一,债权人可向其请求履行全部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以原有有效债务为前提,第三人承担的债务内容应与原债务相同,不得超过限度。债务因原债务人或第三人的清偿而消灭,但在清偿前可能产生求偿关系。共同债务的解决方案包括明确责任分配、分期偿还、法律援助、协商和法律程序等,以实现债务的解决与管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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