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办理的大致流程可以分为两步:1、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2、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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