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需要征得被征收人的同意。如果未经同意擅自调整,会侵犯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条:“国家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其他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对依法征收的房屋、土地等财产,应当给予补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满意的,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征收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答复。补偿标准的调整,应当征得被征收人的同意。”
因此,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需要征得被征收人的同意,否则将违反法律规定,给被征收人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Copyright © 2019- olcd.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