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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制企业法人的设立与审批

来源:欧朗教育


非企业法人是指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从事非经营活动的法人。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机关法人是指具备法人条件的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从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获得活动经费。事业单位法人从事公益事业,如学校、医院等。社会团体法人是人民群众自愿组织起来进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组织,需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但在特定情况下无须登记。

法律分析

非企业法人是指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从事非经营活动的法人。

非企业法人与企业法人最大的区别之处就是非企业法人从事活动的范围在生产经营活动之外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

机关法人是指从到地方的具备法人条件的各级各类国家机关。

机关法人从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获得活动经费

(预算拨款)。

如各级机关、人民等。

国家机关法人从组建完成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具备法人条件的,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学技术等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

如学校、医院、科学院、文艺团体等。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程序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另一种是具备法人条件,但只有在经核准登记后,才具有法人资格。

社会团体法人是指人民群众按照法定程序自愿组织起来进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类社会组织。

如工会、妇联、、各种学会及研究团体。

原则上社会团体取得法人资格均需登记,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国家民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

但在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情况下,无须登记,自社会团体组建完成后即具有法人资格。

结语

非企业法人是指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从事非经营活动的法人。与企业法人相比,非企业法人的活动范围在生产经营之外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机关法人是具备法人条件的各级国家机关,从财政获得活动经费。事业单位法人从事公益事业,设立程序有不同情况。社会团体法人是人民群众自愿组织起来进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组织。原则上需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但在法律规定下,无须登记即具有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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