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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作35天后仍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要求双倍工资?

来源:欧朗教育
第1种观点: 签完劳动合同没给员工,不需要付二倍工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未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起算点,在实务中争议非常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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